户籍

学校教职工落户(集体户)需要准备材料

1.人事处证明(在职在编),在职未在编职工提供合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个人申请;

4.照片1人2张(白底1寸彩色照片);

  5.本省户口提供原户籍,外省户口提供户口迁移证。

 

学生落户(集体户)需要准备材料

1.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照片(白底)二张;

3.外省学生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本省学生户口本原件及户主、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面注明本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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