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徐馨发布时间:2025-08-28浏览次数:535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有效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补齐管理短板,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控能力,为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 - 9月3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和详细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9月4日 - 9月5日):由学校平安办牵头,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实地督查和抽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各单位应围绕以下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检查所属楼宇、场馆的建筑结构安全、外墙附着物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2.检查校内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围挡设置、人员资质等是否符合规范。

3.检查各类仓库、储物空间的物品堆放、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安全状况。

5.配电设施、供水供气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二)公共卫生管理

1.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通风消毒记录、病媒生物防治情况。

2.检查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3.检查校内饮用水设施、直饮水的维护与检测情况。

4.检查传染病防控预案、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三)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1.检查校园围墙、围栏、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检查校内交通标识、标线是否清晰,车辆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停乱放及交通安全隐患。

3.检查对校内经营性场所、出租出借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4.配合相关部门,关注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是否存在影响校园安全的风险点。

(四)消防安全

1.全面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2.检查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规范配置且保持完好有效。

3.检查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4.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规范,实验室、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五)实验室安全

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且有效执行。

2.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气瓶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管理环节是否存在隐患。

3.检查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应急设施完好情况。

4.检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考核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杜绝形式主义。

(三)加强教育,强化意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请各单位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填写《各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学校平安办(联系人:陈书同,电话:19179162081,邮箱:470323112@qq.com)。学校集中检查的具体分组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附件.docx

 

 

 

                   赣东学院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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