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教职工中退役军人及现役 军人家属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徐馨发布时间:2025-07-02浏览次数:683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拥军优属政策,切实体现学校对教职工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的关怀与尊重,进一步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良好校园氛围,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职工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与重要性

落实国家政策及时、准确掌握我校教职工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情况,是落实国家各项优抚优待政策的基础,确保相关教职工依法依规享受应有的荣誉和待遇。

二)精准关怀服务全面了解这一群体的具体情况,有助于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帮扶、荣誉激励等活动,传递组织温暖,解决实际困难。

三)弘扬爱国精神。彰显学校对国防建设和军人职业的高度重视,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增强退役军人和军属教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国奉献、爱岗敬业。

二、统计对象范围

本次统计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的以下两类人员:

(一)退役军人:指已办理退出现役手续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含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等)。

(二)现役军人家属:指配偶、父母或子女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三、统计内容与材料要求

请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自愿申报,并收集、核实以下信息:

(一)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二)类别信息

1.退役军人。请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复员证等有效退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需登记原服役部队、军衔/职级、退役时间等关键信息。

2.现役军人家属。请提供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复印件(需能清晰体现教职工本人与现役军人的关系);需登记现役军人姓名、所在部队、军衔/职级、与申报人关系等信息;个人或家庭是否存在需要组织关注的特殊困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分工会主席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确保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相关教职工,做到应知尽知。

(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对教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特别是身份类别和亲属关系的认定,务必依据可靠证明材料。

(三)尊重意愿,保护隐私。信息收集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务必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所收集的材料及信息仅限用于本次统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严禁泄露或用于其他无关用途。

请各单位汇总、整理好本单位的统计信息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请按类别整理,一人一档或清晰列表),填写好汇总表(详见附件模板),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7月7日上午11:00前 报送至人武部。电子版汇总表请同步发送至邮箱304711689@qq.com)。

 

附:附件 教职工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汇总表.docx

 

 

                                人民武装部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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